党史上的今日弼时 | 11月16日

发布时间:2024-11-16 13:44:14 浏览次数:105

1925年11月16日※1925年11月16日  签发共青团中央通告(第一O六号)。通告翻印了一九二三年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发的《暂行工厂通则》及《矿工待遇规则》,其中有“男子未满十岁,女子未满十二岁,厂主不得雇用之”, 幼年工每日工作“至多不得过八小时”, 每月“给于三日之休息”; “十二岁以下之男子不得用为矿工”等条款。指出:这些法令自颁布以来,“毫未发生任何影响”; “当被压迫民众没有得到政权时,真正与民众有直接利益之法律,是不会有何效力的”。但此种法律可用来进行合法斗争,因此各地应“组织民众力量,向统治阶级进攻,强迫其政府执行与民众利益有关系之法律,以求得部分的利益,并借此以团结民众”。

 


1934年11月16日※1934年11月16日  凌晨三时,和贺龙指挥部队设伏于永顺城北九十里的龙家寨十万坪,红六军团在东侧山地,红二军团在北端分别展开。十六时许,敌龚仁杰旅、周燮卿旅先后进入伏击圈,红六军团从侧翼发动攻击,红二军团从正面猛攻,激战两小时,歼敌一部,残敌由原路溃逃,红军乘胜追击十余里。敌杨其昌旅和皮德培团正在龙家寨以北五里的把总河构筑工事准备宿营,红二、红六军团两个团当即从正面及右侧击敌,战一小时,将敌击溃后,乘星夜猛追溃敌。是役,共毙敌一千余人,俘敌旅参谋长以下二千余人,缴获枪支二千二百余枝,其中,轻机枪十挺,史称“十万坪大捷”。△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贺龙、任弼时、关向应、萧克、王震、夏曦:红二军团离开湘鄂西根据地后,三年来,在没有得到中央经常指示的情况下,保存了有生力量,在湘鄂川边建立了新的游击根据地,成绩“绝不抹煞”。但严重错误是“没有创立新的苏区根据地的坚持的决心”; 肃反“走到乱捉乱杀的严重状态”; “对于党与群众组织缺乏信心,并走到了取消党与群众组织的道路”。指示“必须在中央的路线周围下团结一致,努力为创立湘川黔边新的苏区的任务而斗争”。为集中加强对湘川黔苏区的领导,中央决定创立湘川黔边省委,“以弼时为书记,贺、夏、关、萧、王等为委员”, 军事方面,“仍保存二、六军团的名义”。红二军团由贺龙为军团长,任弼时兼政委。“两军团均直受军委领导”, 但在共同行动时,“则由贺、任统一指挥之”, 同时组成湘川黔边军区,以加强对苏区地方武装及游击战争的领导,司令员及政委“由贺、任兼任”; 当贺、任随红二军团行动时,苏区应指定负责军事及政治工作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