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日弼时 | 1月10日
1928年1月10日
※1928年1月10日 出席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在讨论当前形势时指出:在估量全国的革命力量时,还要对国际方面的因素有所估量。在国内,党过去在工人中的工作很弱,要特别注重在重要产业中党组织的发展。两湖和广东的政权如拿住之后,帝国主义自然要尽力来消灭,但它恐怕只能消灭一部分,革命不是没有出路。 1931年1月10日 ※1931年1月10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于派别纷争,党内对六届四中全会认识不一,面临分裂危险。任弼时在发言中指出:第一,四中全会揭发了立三路线的错误,指出了如何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主义及今后的任务,应有一致的估量,但对会议有许多问题需要解释,“政治局本身应有一致的解释”。第二,对下面的不同意见,“要注意意见是否正确,如果情况不了解,我们需要具体答复;有许多要求不能实现的,就不能以为是不采纳”。第三,传达四中全会精神,不要与实际工作分离。会议决定派任弼时、余飞去中央苏区传达四中全会精神,并委托任弼时起草《中国共产党四中扩大会告狱中革命战士书》(二十六日,《告狱中革命战士书》经政治局修改通过)。会议还决定: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为政治局常委,陈郁、卢福坦、徐锡根为候补常委。 1933年1月10日 ※1933年1月10日 出席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会议作出《关于巩固党的组织与领导的决议》,肯定苏区党代表大会以来,中央苏区党的工作“有相当转变和进步”, 主要表现在党员数量增加,成分改善,在扩大红军、推销公债、完成各项战勤工作中领导和动员工作增强;在提拔和培养干部、转变工作方式、建立红军中的政治委员制度等方面,也都获得相当成绩。但是,支部生活尚不健全,列宁主义教育缺乏,反倾向斗争还极不深入。为执行“进攻路线”, 对在各级指导机关中“表现消极怠工、腐化动摇异己分子,必须坚决撤换其工作”, 对各级地方和红军的党务委员会中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除思想行动与生活“完全无产阶级化”者以外,“一切阶级异己分子必须坚决清洗出党,个别的工农成分的党员,如政治上表现动摇、消极怠工、违抗或拒绝执行党的决议、经过长期教育而不能转变的分子,亦应开除其党籍”。在红军中要“打击一切反政治委员制度和忽视巩固无产阶级领导的倾向与观点”。 1938年1月10日—15日 ※1938年1月10日—15日 晋察冀军政民代表大会在阜平县城召开。到会代表一百四十九人。会议通过了军事、政治、经济、财政、文教、群运等决议案,民主选举产生了晋察冀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推选聂荣臻等九人为边区政府委员,宋劭文为主任委员。 1944年1月10日 ※1944年1月10日 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在听取聂荣臻关于晋察冀工作报告后发言指出:要对抗战的长期性有所准备。一切要从困难方面准备,打败日本也可能还需三五年。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关于晋察冀分局干部扩大会议应讨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向晋察冀分局提出:(一)在对形势估计上,干部应对斗争的长期性有足够的认识;(二)坚持长期斗争的基本条件是极大地注意发展军民生产及节用民力物力;(三)坚持敌后斗争必须依靠群众,军队要把群众工作看成是自己经常的一个任务,要拥政爱民;(四)党委应成为所管辖区域的领导中心,不要把部队的首长制带到党内;(五)整风是思想上的革命,目的在于克服三风不正的残余,建设正确的思想——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在整风中必须敢于放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防止过火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