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日弼时 |2月17日
1928年2月17日 ※1928年2月17日 参加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会议认为中共江西省委不顾湘鄂两省单独举行全省总暴动的计划是不正确的,应深入割据作总暴动的准备。任弼时发言对已经实现割据的万安县工作如何深入发展提出具体意见:(一)要扩充红军,成分应以贫农佃农为主;(二)组织乡村苏维埃非常重要;(三)成立革命委员会。赣西南的万安、遂川、宁冈、乐安等割据区要准备召开县苏维埃代表会议,正式成立革命委员会;(四)要注意宣传工作,发表宣言;(五)修水、铜鼓一带的工作,和湘鄂赣三省暴动关系密切,要特别注意。同时,要向农民解释,苏维埃政权是农民自己的,土地是政府的,归农民耕种,但不能自由买卖。
1930年2月17日 ※1930年2月17日 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李立三等强调:在军阀混战的局面下,直接革命形势的到来“并非很远”,“变军阀战争为消灭军阀的革命战争”已是“动员群众的直接口号”,“一省数省暴动在今天应有坚决决定”,“目前以湖北为中心布置暴动”。任弼时在发言中一面认为军阀混战更表现国民党统治崩溃,暴动“非空谈材料,而是应准备”;一面则指出,党的主观力量太弱,武汉、广州等城市,以及北方农运中党的力量和基础均薄弱,陕西则没有建立农运基础,而是利用红枪会、土匪组织去建立工作。铁路、矿山、海员工作进步微弱。会议提出“组织政治罢工”、“组织地方暴动”、“组织兵变”、“集中红军攻坚”四个口号,并以武汉、上海、广州、北方的顺直和东北满洲为全面暴动的五大中心,创造主观力量,造成直接革命形势。会议决定:在武汉设立长江局,军委设立长江办事处;长江局的领导人选以任弼时为宜;派任巡视武汉。 1937年2月17日 ※1937年2月17日 和彭德怀、杨尚昆电左权:“为着野战军整个建设,请即来前总工作。” 1938年2月17日 ※1938年2月17日 和傅钟及锄奸部长发布《总政治部命令(第一号)——抗日武装部队中特派员工作条例》,规定设特派员是为了巩固抗日武装部队,“应在各级军政首长及政治机关领导下”,同时“接受上级特派员及锄奸部的命令”,进行工作。 1941年2月17日 ※1941年2月17日 主持中共中央政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凯丰、博古、杨尚昆、李富春等。会议再次讨论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条例草案。在发言中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策下面,应该使资本家相信根据地不会没收他们的财产。同时应明确地指明过去我们财政政策一些过左的地方。 1945年2月17日 ※1945年2月17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中共晋绥分局电发出。电中指出:为加强绥蒙工作的领导,同意在晋绥分局下成立绥蒙区党委,中央批准高克林、姚喆、张达志、乌兰夫、武开章、杨植霖、苏谦益、白成铭、曹正之、康天民为区党委委员,高克林任书记。 1949年2月17日 ※1949年2月17日 函告冯文彬:全国学生代表大会的文件稿,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已阅过,可以用;会议照原定计划及中央书记处各同志所批办理;并督促冯文彬等,“如各种应写文件准备来得及,可提早一天即在十九号出发,并交涉好汽车,以免途中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