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日弼时 | 5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05-18 01:27:22 浏览次数:192

1928年5月18日

1928年5月18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留守)会议。在讨论“五三惨案”以来的政治形势与深入反帝斗争的通告时,鉴于日本和英、美帝国主义希望中国出现四分五裂的军阀割据局面,彼此矛盾加剧,任弼时指出:我们应利用反日斗争的机会,多做群众工作,反对国民党当局对日“退让”,钳制民众运动等政策,同时,可提出反对苛捐杂税等口号,发动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斗争中要多做下层群众工作。同时向会议汇报与李硕勋谈话情况,要李回浙江去工作。会议决定电告瞿秋白、周恩来,请他们向青年共产国际说明,任弼时因国内工作离不开,不能赴莫斯科出席共青团中央扩大会议。

△为中共临时中央(留守)起草的通告《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发出。通告指出:秘密工作不是消极的缩小党的活动范围,隐蔽政治主张,脱离群众去求党的安全,而是改变国共合作时代的旧方法,把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联系起来,“尽量利用一切公开及半公开的机会去团结工农群众”,“使党的政治主张更能普遍深入,组织更能接近群众,随时能够领导群众的斗争而不致遭受军警侦探的破坏”。通告根据实际的经验和教训,从组织形式到活动方法规定了一套办法。对割据区域的党组织,强调必须保留一部分秘密机关和负责同志,以防意外。对提拔工农同志,指出必须注意工作能力,不能满足于形式。



1942年5月18日

※1942年5月18日  主持陕甘宁边区学习总委员会会议。会议研究各单位学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后决定:(一)第一期的学习计划,一般应在二十日前结束,至迟到二十五日。第二期学习计划应在六月二十日结束。(二)出版学习导报,交流学习心得,指导学习。(三)最近召开各学习分会委员会联席会议,总结第一期学习。并决定军分区和县一级干部的学习自六月一日开始,区级干部暂不进行整风学习。


1947年5月18日

※1947年5月18日  致电叶剑英、杨尚昆:为保密起见,请通知河东各中央机关,派人来河西联系工作统一经中央后方委员会办理介绍信和路条。